為減輕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自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徵點由月營業額3000元調至5000元。調整後,按期繳納營業稅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在8月份申報上個月份營業稅應稅收入時,月營業額未達到5000元的免徵營業稅,預計將有3200戶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納營業稅,年免稅額1100余萬元。
此次調整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徵點,主要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現狀,在廣泛調查測算基礎上,將起徵點調至國家現行稅法規定的最高標準。目的在於進一步調整收入分配關係,減輕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使群眾收入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促進我市個體工商業和民營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