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11日專電(記者 鄭良)去年以來,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機關破獲多起不法分子利用辦理保險等業務獲取個人信息實施信用卡詐騙犯罪活動案件,警方近日發佈信息提醒公眾警惕該類犯罪。
漳州市公安局有關人士介紹説,去年以來,漳州市薌城區先後發生保險公司業務員利用車主辦理車輛保險業務時提交的身份證和車輛資料,利用幫助車主辦理車輛貸款按揭擔保提交的身份證和車輛資料,冒充車主身份向銀行騙領信用卡,實施惡意透支案件。
警方介紹,去年4月,漳州一家保險公司業務員林某在為車主何某辦理車輛保險業務時,獲取何某身份和車輛資料,以何某名義到銀行申請辦理一張信用卡,並將該信用卡歸自己使用,截至今年案發,共惡意透支2.5萬餘元。
去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為車主賴某辦理車輛貸款按揭擔保時獲取的身份證和車輛資料,以賴某名義到銀行申請辦理一張信用卡,並進行惡意透支。
漳州警方提醒説,從發案情況看,此類案件主要有3個方面特點:
不法分子利用車主的信任獲取相關資料。犯罪嫌疑人利用車主對其的信任,通過辦理保險業務或貸款擔保業務時獲取的個人信息資料(身份證)、資産證明(車輛有關資料),到銀行冒名申請和冒領信用卡。
不法分子利用銀行信用卡申領管理的漏洞實施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發卡銀行盲目追求發卡數和對申領者身份審查管理的漏洞,利用他人的身份和資産證明冒名申請和冒領信用卡。
以惡意透支為目的。犯罪嫌疑人利用保險業務員的特殊身份和朋友的特殊關係,利用辦理業務機會獲取資料冒領信用卡,進而實施惡意透支。
警方提醒説,公眾在辦理車輛買賣、車輛保險、車輛審驗、車輛貸款或涉及需要提交身份、資産等個人信息、財産信息資料等活動時,要有防範意識,不要隨意將自己的身份信息、資産資料信息提供或洩露給他人。同時,對提交的身份、資産等個人信息、財産信息資料,要在資料正面不易被複印和假冒位置,註明資料用途和時間及簽名,防止提交的資料被別有用心的人員非法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