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12日專電(記者 鄭良)福建省連城縣法院日前對一起電信詐騙案件做出一審判決,15名被告人獲刑。在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以“提供股票信息”為由,騙取股民交納“會員費”“信息費”等,公眾需警惕該類詐騙手法。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間,福州市倉山區的陳宗昭等人在福建省龍岩市、連城縣等地租用辦公用地,設立尚未經過工商等部門註冊和許可的 “豐韜投資公司” 和“長盛投資有限公司”。
該公司由股東、管理人員、話務員組成,股東負責提供股民聯絡電話、提供股票信息、培訓話務員及管理賬目和分發工資等;管理人員負責取款、招聘話務員及話務員現場管理等;話務員負責打電話給全國各地股民,虛構公司有20多億元的資金、擁有60多名分析師的專業團隊,保證股民每月有資金量25%以上的收益等,騙取股民會員費和信息費。
法院審理查明,截至案發,該詐騙團夥騙取股民會員費和信息費人民幣49萬餘元。
法院以詐騙罪判決該詐騙團夥主犯、被告人陳宗昭有期徒刑8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其餘14名同案人也分別被判處1年3個月至8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