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日前宣佈,自2011年1月28日起對獨棟商品房,新購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普通住房徵收個人住房房産稅,今年10月是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的徵收時期。記者25日從市地稅局了解到,目前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稅率為0.5%、1%、1.2%三檔。如果市民繳納個人住房房産稅時有政策方面的疑問,可撥打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諮詢。
為了方便市民繳納稅款,市地稅局推出了多種便民措施,具體包括:在徵收大廳設立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專用窗口,開通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綠色通道;利用流動辦稅服務車和移動POS機的優勢,在納稅人居住地設置徵收點;對因特殊情況不能來現場辦理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提供預約納稅服務、遠程申報納稅等個性化服務,儘量滿足納稅人的合理需求;根據徵期徵收工作需要,10月份每天延長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天有專人負責徵收工作。
為了方便市民及時申報納稅,市地稅局對10月20日後尚未辦理申報納稅的納稅人,還會用短信的形式進行納稅提醒;對徵期最後3天尚未申報繳稅的納稅人,進行催報催收。
“逾期不繳個人住房房産稅,可能面臨加收滯納金或罰款等麻煩。”市地稅局有關人士提醒,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期結束後,對未按期辦理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將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稅款追繳;對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後仍拒不申報繳納的納稅人,將依法採取加收滯納金、罰款、阻止出境、交易限制、銀行扣款等措施追繳稅款,並按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著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