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將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開展身份核查認定,以方便發放國家給予的老年生活補助。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老年生活補助。
北京市核定身份併發放上述補助的對像是: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2011年12月31日前年齡在59周歲以上(含59周歲,59周歲和60周歲以上人員分別統計)、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記者 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