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下發《關於調整重點優撫對象和低收入家庭供熱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自今年11月15日起,加大對四類困難家庭的供熱補貼,進一步保障城鄉重點優撫對象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城鄉集中供熱的重點優撫對象和低保家庭應到當地供熱收費單位一次性交清供熱費用,憑供熱單位開具的收據和《定期撫恤人員證》、《定期補助人員證》、《殘疾軍人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街道(鄉鎮)辦理領取供熱補貼手續。城鄉特困救助家庭和城鄉非集中供熱的重點優撫對象、低保家庭的定額補貼由街道(鄉鎮)直接發放。
享受天津市供熱補貼的範圍包括: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城鄉低保家庭;城鄉特困救助家庭;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家庭。
補貼標準:對城鄉重點優撫對象中非農業戶籍無工作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無”家庭、分散供養的五保家庭,供熱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城鄉集中供熱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住宅供熱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採暖費1250元以內的按採暖費70%給予補貼,50平方米以上採暖費超過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對城鄉集中供熱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熱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採暖費1250元以內的按採暖費60%給予補貼,50平方米以上採暖費超過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對城鄉非集中供熱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給予每採暖季460元定額補貼;對城鄉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熱的低保家庭給予每採暖季340元的定額補貼。(記者 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