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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員強戒期間通信自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2日 09時33分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今後,戒毒人員在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期間享有探視權,並且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于近日公佈施行,該辦法細化了戒毒人員合法權益的規定,明確提出,對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婦女以及學業可能受影響的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變更為社區戒毒;保障戒毒人員檢舉、揭發、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權利;保障戒毒人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保障戒毒人員探視及其親屬、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的工作人員探訪的權利等。(記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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