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0月17日專電(記者 李斌)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廣西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日前出臺,政府將為城鎮重度殘疾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費。
《辦法》根據“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有持續”的原則,明確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繳費標準、個人賬戶、待遇發放,以及與相關制度銜接等問題。
參保城鎮居民繳納養老保險費設10個檔次,統籌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按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增加繳費補貼5元。
《辦法》突出了對困難群體的照顧。對於城鎮重度殘疾等繳費困難群體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除享受繳費補貼30元外,政府還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費。城市重度殘疾人、城市“三無”人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政府每年代其繳納養老保險費100元;城鎮低保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政府每年代其繳納養老保險費50元。
《辦法》同時規定,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其他養老待遇的城鎮居民,參保時不用繳費,可領取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由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資金適當提高標準。
2011年廣西共有45個縣(市、區)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66個縣(市、區)納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根據計劃,廣西將於2012年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同時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使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全部城鄉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