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廣東省工商局發佈了2011年三季度流通領域(酒類)商品抽檢情況通報,結合2010年第四季度合格率70%和2011年第二季度合格率74%的抽檢情況,該局抽檢了陽江、肇慶、珠海、中山四個地區的中低檔酒類商品發現,本次抽檢質量合格率為78%,環比增長4%.
其中,本次抽檢白酒共15批次,經過檢測全部合格,而葡萄酒、露酒、白蘭地等洋酒等皆存在標簽標注不規範、酒精度達不到明示要求、人工添加合成色素、添加糖精鈉和甜蜜素等不合格情況。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酒類市場日趨規範的同時,各個酒類企業對質量方面的控制仍需進一步加強。
據了解,本次市場抽樣檢查了部分大型賣場和超市,也抽查了一些小型商鋪、個體批發檔口,基本反映了廣東省部分酒類産品的質量狀況。
針對本次市場抽查出現的問題,廣東省工商局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酒類産品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要選擇大型商場或正規超市銷售的包裝完好、標識清楚齊全、品牌知名度高的産品。
2.要仔細留意産品標簽,建議不要購買標簽不完整的酒類産品。國家標準GB 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中明確規定,在國內銷售的預包裝飲料酒的標簽中必須註明以下方面的內容: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原汁量、凈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批號、生産日期(灌裝日期)、保質期、産品標準號與質量等級。
3.消費者選購某類商品的不同品牌時,要認真比較觀察其組成成分或配料,標注詳細明確,不含食品添加劑或含有添加劑種類較少的酒類産品應為首選。同時,也不可貪圖價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