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11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北京市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改革,積極推廣垃圾分類、無害化處理等作出明確規定。
據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國內首部以立法形式規範垃圾處理行為的地方性法規。條例中明確提出北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並對具體標準作出規定:餐廚垃圾、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廢舊傢具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單獨堆放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指定的地點;建築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産生的灰土單獨投放在相應的容器或者分類管理人指定的地點;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廢棄電器電子産品應當單獨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市市政市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立法的形式在全社會推廣“生活垃圾減量分類人人有責”的觀念,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北京作為特大型城市面臨的生活垃圾處理難題,從根本上實現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垃圾收費制度改革的目的不是為了減少政府的垃圾處理經費負擔,而是利用經濟手段在全社會進一步推動生活垃圾的分類和減量。目前,北京市針對社會單位的生活垃圾計量收費辦法已經基本制定完成,待審批通過後將根據社會價格總水平擇機公佈實施。針對居民的生活垃圾收費新辦法也在研究中。在新的收費辦法出臺之前,市政市容、商務等部門還推動物資回收、垃圾處理等方面的單位在居民中實施各種垃圾分類獎勵措施。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有利於減量化、資源化和便於識別、便於分類投放的原則,以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處理方式,研究制定更加詳細的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向社會公佈,並根據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變化適時進行調整。(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