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27日專電(記者王曉磊)買房時和開發商簽了“預售協議”,是否能順利擁有住房?事實並非如此。重慶“的哥”張崇灝就遭遇了開發商以“‘預售協議’不屬於正式合同”為由,把房子高價轉賣給他人的陷阱。
張崇灝是重慶都市出租車公司的員工。他與重慶某房地産開發公司簽訂協議,購買了一套75平方米的商品房自住,交了預付金5.1萬元。然而,在等待簽正式合同期間,房價不斷上漲,每平方米價格漲了約兩千元。開發商為了多賺錢,以“預售協議不屬於正式合同”為由,單方撕毀協議,將這套房子高價賣給他人。
氣憤的張崇灝多方求助,但開發商根本不予理會。張崇灝找到曾給自己做過法律講座的重慶警官學院副教授袁西安,袁副教授答應免費幫他打官司。“和開發商‘過招’太艱難了!”張崇灝説,在一年多時間裏,自己和袁西安四處奔波,分析案情,查找資料,打了幾場官司。勝訴之後開發商拒不履行判決,最終法院強制執行,才讓他拿到定金的雙倍賠償。
袁西安副教授提醒市民,有的開發商為了牟取高額利潤,設置“無效預售”的陷阱,搞“一房二賣”,很可能造成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均屬有效。後一個買受人成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後,前一個買受人對房屋本身已無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權利,即使已領取鑰匙並居住了,也只能將房屋讓給産權人,自己的損失只能憑合同向出賣人追償。對此,消費者購房時應當提高警惕,買房前應多了解開發商的資質和信譽度,以免陷入“無效預售”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