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1日發佈通知,決定自12月起到明年11月,在全國餐飲服務環節開展鮮肉和肉製品安全整治工作。各餐飲服務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買肉”,嚴禁採購病死和來源不明的動物肉。
針對鮮肉和肉製品的採購、驗收,各餐飲服務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從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應查驗、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商戶處採購的,要查驗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長期定點採購的,應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通知規定,嚴禁餐館採購和使用病死、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鮮肉及肉製品,嚴禁從私屠濫宰等非定點屠宰企業採購鮮肉,防止不合格産品流入廚房。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館,要嚴格監督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佈查處情況。凡採購和使用病死畜禽,以及使用違禁藥物、非食用物質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對使用鮮肉和肉製品數量較大的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重點單位,以及農村、城鄉結合部、旅遊景區等重點區域,監管部門要進行拉網式排查。同時,擴大重點區域、單位、品種的抽檢範圍,提高抽檢頻次。
此外,各地監管部門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及時核查並回應群眾關注的事件。瞞報、遲報、漏報和謊報信息,或未及時移送相關線索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記者 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