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下發通知,為適當疏導電價矛盾,保障電力供應,即日起適當提高火電企業上網電價,核定和調整部分水電企業上網電價,居民電價暫不調整。
通知稱,為疏導煤炭價格上漲對燃煤機組上網電價的影響,適當提高燃煤機組上網電價,上省網結算的燃煤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3.3分,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同步調整。
葛洲壩電廠送湖北基數電量上網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195元、丹江水電廠上網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21元,朝陽寺電站上網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38元。國家此次核定老渡口、崔家營電站臨時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8元。
物價部門表示,此次調整不涉及居民電價,對民政部門發有最低生活保證金領取證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仍按照每月50千瓦時以內的電量按照低保家庭電價執行。該部門透露,湖北省也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試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但時間表還未定。(記者 曾莉 通訊員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