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1月13日專電(記者 高星 潘祺)每年元旦是絕大多數按揭貸款調整利息的時間,理財專家建議,貸款者應當根據利率變化“隨息應變”,及時調整還貸策略,做到精打細算。
國際金融理財師、哈爾濱銀行個人金融部總經理李智海接受採訪時説,對於在2011年以前辦理的房貸、車貸等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中長期貸款利率一年一定”規定,目前執行的是2010年12月26日調息後的利率水平,即五年以上按年息6.40%執行。如果今年餘下的時間央行不再調息,2012年1月1日後就會按2011年7月7日利率調整結果來執行,即年息7.05%,那麼以10萬元20年期貸款為例,每個月需要多支付近39元。
理財專家提醒,利息調整後,要及時調整還款月供,以免造成未及時足額還款影響信譽記錄。李智海建議,享受房貸優惠的購房者不要提前還貸款。一來是購房貸款首套優惠,再購房利率要上浮,抵押貸款利率同樣上浮,今後很難拿到優惠利率;二來一些貸款利率優惠後比現在發行的許多理財産品收益率都低,提前還款不划算。
李智海介紹,由於近年來銀行産品的創新以及政策的變化,貸款合同中“利率調整方式”是可以與銀行協商的,大多數銀行都可以約定為“按年調息”或“按月調息”,這一條款需要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確定。一般認為,利率上升階段可選擇按年調息,下降階段可選擇按月調息,這樣能夠減少利息支出,對客戶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