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2月20日專電(記者楊洪濤)為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解決城鄉群眾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貴州省將有相對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等流動人口納入臨時救助範圍。
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了解到,貴州省臨時救助範圍主要是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包括在當地有相對固定工作和相對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等流動人口。
在救助標準方面,根據救助對象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情況、困難類型、家庭基本生活困難時間期限和本地臨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參照當地低保標準,分類分檔確定相應的臨時救助標準。原則上最低保障救助對象家庭一個月基本生活,最高保障救助對象家庭六個月基本生活。
貴州省提出,到2012年末,要全面建立起管理規範、標準合理、資金落實,與城鄉低保制度等民生保障政策相銜接,能及時有效幫助解決群眾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的臨時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