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開展2012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確定了2012年50項為民辦實事項目,5個民政項目列入其中,分別為:
1. 從2012年起,將福建省農村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1200元調整為1800元,財政年補差標準從884元調整為1220元。
2.2012年新建5個集孤老供養、社會養老、孤兒養育、優撫保障、社會救助等功能于一體的縣級社會福利中心。
3. 2012年開工建設100所農村敬老院,改善農村“五保”對象生活條件,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水平。
4. 2012年新建10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醫、助行、助急等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5.支持部隊科研和信息化建設項目20個,文化擁軍工程項目30個,繼續扶持5個省級科技擁軍基地相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