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以政府令形式出臺的《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規定》正式實施。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形式把政務公開的規則、程序和責任固定下來,標誌著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遼寧省政務公開的工作範疇,使政府的行政行為更加透明。2008年,國家出臺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使政府信息公開有了法律依據,但政務公開的其他重要內容,如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基層政務公開、群眾諮詢問題辦理等,則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來推進。遼寧省此次出臺的《規定》,明確了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決策、疫情災情等突發公共事件預報、關係到社會公眾利益的專項基金和資金的使用情況等19個事項,行政機關不僅要主動公開,而且要在事項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遼寧省政務公開辦負責人介紹,《規定》中有兩項內容是首次納入政府規章,一是依託民心網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二是確立“5·15政務公開日”為政務公開工作載體。
依託民心網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規範了政策諮詢辦理工作。 《規定》第六條明確提出“省政務公開信息處理中心通過民心網,受理政策諮詢和群眾投訴及公開反饋辦理結果。 ”第十六條要求“有關行政機關對通過民心網提出的政策諮詢,應當準確提供政策文件,及時反饋諮詢結果。 ”
隨著政務公開的推進,目前全省14個市進廳審批項目已有2264項,項目的承辦崗位、辦理要件、辦理時限、投訴舉報渠道等,均依託行政審批網、電子觸摸屏、公開板(欄)、辦事指南 (手冊)等進行了公開。 14個市、100個縣(市)區、470個市級部門、950個縣區級部門都建有網站,公開政策信息。省、14個市、120個縣(市)區(含開發區)和4000多個基層街道、鄉鎮和社區依託同級檔案館、圖書館或街道、社區服務站等,建立了政府信息查詢中心和便民信息查閱點。
延伸
《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規定》要求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下列事項:
政府規章、行政機關制定的其他規範性文件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文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城鄉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執行情況;公共財政預算報告;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決策、公開招標、中標及工程進度情況;影響社會公眾人身和財産安全的疫情、災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預防、發生及應急處理情況;住房、教育、醫療衛生、扶貧、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人口戶籍、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産、食品藥品、産品質量的監管情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政策、措施、標準和實施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招投標、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稅費徵收和減免政策;關係到社會公眾利益的專項基金、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情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情況;行政機關的辦事內容、依據、程序、時限、服務承諾、監督途徑、行政救濟等事項;行政職權目錄、行使權力的主體、依據、運行程序和監督措施;行政許可的設定、變更與延續、撤銷,行政許可的辦理程序和結果;行政處罰的依據、標準和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基準,裁量範圍、種類和幅度;行政審批、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收費標準及依據;社會公眾普遍關心、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由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