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2月19日專電(記者 烏夢達)記者從深圳市法律援助處了解到,近期法律援助處推出便民服務新招數,在網上徵選律師志願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
據介紹,隨著近年來深圳經濟快速發展,各類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以13%的速度遞增,2011年,數量達到20287件。受理案件中每年都會有數十宗經過仲裁、一審甚至二審仍未了結的案件,而網上徵選律師志願者,則為法律援助拓寬了渠道。
據介紹,深圳市法律援助處每月選擇三至四宗社會關注度高或重大疑難案件在深圳律師網上公佈,面向全市所有的律師招聘辦案能手。法律援助處在應聘的律師中根據專業能力、工作年限、職業操守、辦案經驗等進行遴選。
例如,受援人張某于1984年入職用人單位,雙方訂立了勞動合同,最後一份勞動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等問題産生爭議,本案經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但張某對裁決結果不服訴至法院。深圳市法律援助處和深圳律師協會為張某的勞動爭議法律援助案件徵選律師志願者。通過與案件當事人交流案情情況後,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實現雙向選擇,最終確定一名律師志願者。
記者了解到,為調動律師參與積極性,深圳市法律援助處在案件審結後按照疑難案件辦案費用相應標準支付律師志願者辦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