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底,全省勞動合同簽訂率將達到92%,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將達到70%以上,勞動用工備案率將達到80%,生産一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高於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最低工資增長將在13.5%以上。近日,甘肅省委、省政府同意印發的《甘肅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甘肅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目標。
據悉,2012年甘肅省將用一年時間,深入宣傳勞動合同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規,抓好當前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點工作,解決突出問題,使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規範,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逐步完善,為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發揮長效作用。
按照新制訂的《實施方案》,2012年甘肅省將嚴格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將指導監督用人單位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甘肅省集體合同條例》,依法糾正和查處企業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暢通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舉報渠道,以便及時高效處理職工的舉報投訴案件。並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管理。
同時,甘肅省將合理調節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加快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積極穩妥地推動工資集體協調,促進企業在效益增長的同時同步增加職工工資,著力解決好部分職工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增長偏慢的問題。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增長幅度年均13.5%以上,適當高於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規範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上年度企業經濟效益沒有實際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當年基本年薪不得核增;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不得增長。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探索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在建築行業探索實行工資專戶和農民工實名制“一卡通”。
此外,《實施方案》還就甘肅省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努力化解勞動關係矛盾、加強企業黨組織建設、支持和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以及加強勞動關係協調基礎工作等方面明確了主要任務。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密切協作,積極探索好的經驗、機制和做法,逐步形成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長效機制。(記者盧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