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中期天氣預報》等10項氣象國家標准將正式實施。這是記者2月24日從中國氣象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這些氣象國家標準的實施,對於促進氣象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這10項氣象國家標準包括:《中期天氣預報》《冰雹等級》《海上大風預警等級》《氣象服務分類術語》《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圖標》《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評價》等。這些標準于2011年12月30日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
這10項氣象國家標準涉及領域寬、專業性強,涉及防災減災、應急服務、農業氣象以及應用氣候等業務服務領域。以《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評價》氣象國家標準為例,該標準規定了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的術語、等級指標和評價方法,適用於全國範圍內的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評價。具體説來,該標准將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評價分為5級,根據溫濕指數和風效指數來進行評價,既直觀簡潔,又層次清楚。
據悉,氣象標準是提高氣象預測預報能力、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開發利用氣候資源能力的重要支撐,是氣象科技成果轉化為業務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履行氣象社會管理和公共氣象服務職能、引領氣象行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中國氣象局將進一步規範業務流程、增強科技內涵、提升服務質量、強化工作職能,使氣象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保障民生和國防安全服務。(記者 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