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3月6日專電(記者 潘瑩)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了解到,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試行)辦法將從5月1日起實施。今後,新疆保障性住房從選址、規劃到設備、施工等各個環節將有統一標準。
據了解,這是新疆第一個有關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標準,其中,對保障性住房的選址、規劃、建築、設備、施工和驗收等環節都做了詳細規定,按照這個標準,家庭人口數量不同,所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套型、面積也會有所區別。
2011年,新疆計劃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34萬套,實際開工35.6萬套。今年,新疆將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計劃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29.5萬套。根據相關規定,保障房截轉項目已于3月前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