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海南省正式取消9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800萬元。
據悉,被取消的收費項目分別是:提供利用房地産檔案收費、出具房地産等項證明費、房地産檔案保管費、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收費、海峽管理費(海口至海安、海口至北海航線)、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服務費、境外引種疫情監測費、資源保護管理費、會計賬簿工本費(除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帳外)等9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
海南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初步測算,取消上述行政性事業收費後,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800萬元。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的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其中,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部門預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主管部門項目支出予以解決。(記者張中健 通訊員 陳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