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統計局聯合公佈了2011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061元,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凡按2011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事項,均按新標準執行。4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根據2011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公佈了2012年北京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最高為14016元,最低為1869元。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4016元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869元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03元確定。
據介紹,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時,個人可選擇三個檔次作為繳費基數,分別為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70%即3270元。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