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5月21日專電(記者 周立權)吉林省公安機關近期偵破多起以加盟代工為名的合同詐騙犯罪案件,警方表示,不法分子騙人基本分為成立公司、投放廣告、簽訂合同、拒收成品四步,廣大民眾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騙。
據悉,不法分子首先是成立公司。他們事先踩點,在城市繁華地段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為開辦公司的場所,然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通過仲介代辦進行虛假註冊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購買空殼公司。
其次是投放廣告,通過電視、廣告公司等途徑發佈虛假廣告,宣稱只需要1萬至5萬元就可讓加盟群眾“在家當老闆”,每年的利潤可達“數十萬元”。 委託加工回收的産品種類繁多,如節油器、打火機、節能燈、電熱水龍頭、氣血循環機、空氣凈化器、手工十字繡等等。
再次是簽訂合同,誘騙群眾簽訂加工回收産品合同,並在合同條款中設置陷阱,以定金、設備款、培訓費、加盟費等名義騙取受害人錢財。
最後就是拒收成品,加盟者將加工好的産品交回公司時,公司技術部人員往往以産品質量不合格等為由少收甚至拒收産品。
吉林警方提醒,此類合同詐騙犯罪屢屢發生,廣大民眾一定要提高警惕性,切莫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