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27日專電(記者 初杭)消費者常有這樣的經歷:在飯店吃飯,除了正常的餐飲消費,還要支付幾元的餐具費。對此,遼寧省工商局近日提醒,確保餐具衛生是餐飲企業的法定義務,強行收取餐具費涉嫌強制消費,消費者可及時投訴。
日前,遼寧消費者周先生和朋友在遼寧葫蘆島市一家餐館用餐,結賬時發現被飯店收取了4元的消毒餐具費。周先生認為餐館收餐具費不合理,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要求經營者退還餐具費。經調查,工商執法人員認為商家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責令飯店立即為消費者退還餐具費用。
遼寧省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負責人介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食品生産經營活動中,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並且,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也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據此,強行收取消毒餐具費,不僅違反了餐飲企業的法定義務,也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涉嫌強制消費,遇到此種情況,消費者應及時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