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6月1日12時起,遼寧省開始今年的伏季休漁,除釣具外禁止所有作業類型捕撈活動,全省網具作業漁民一律參加休漁 (遼東灣海蜇管理期間,按海蜇資源管理規定執行)。休漁期到9月1日12時結束,範圍為渤海海域(遼東灣海蜇保護區除外)和黃海海域(北緯35度以北)。
省海洋與漁業廳要求,全省所有應休漁漁船必須于6月1日12時前回港,休漁期間不得自行轉港。應休漁船原則上回船籍港休漁,確不能回船籍港休漁的漁船,由休漁漁船船籍港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向停泊地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異地休漁。對違反伏季休漁管理規定的漁船一律集中扣港處理,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處罰,對三證不齊、使用套牌、假牌、暴力抗法、阻礙執法等漁船予以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