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11日專電(記者 林艷興)近年來,加盟成為不少人經商做生意的新選擇,但其中詐騙也屢見不鮮。江西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結合各地案例提醒投資客,加盟類合同詐騙犯罪主要有“四部曲”,值得警惕。
成立公司:不法分子事先踩點,在城市繁華地段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為開辦公司的場所,然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通過仲介代辦進行虛假註冊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購買空殼公司。
投放廣告:通過電視、廣告公司等途徑發佈虛假廣告,宣稱只需1萬元至5萬元就可讓加盟群眾“在家當老闆”,每年的利潤可達“數十萬元”。委託加工回收的産品種類繁多,如節油器、戒煙靈、凈水器、電熱水龍頭、氣血循環機、生物蛋白酶等。
簽訂合同:誘騙群眾簽訂加工回收産品合同,並在合同條款中設置陷阱,以定金、設備款、培訓費、加盟費等名義騙取受害人錢財。
拒收成品:加盟者將加工好的産品交回公司時,公司技術部人員往往以産品質量不合格等為由少收甚至拒收産品。
據了解,全國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開展以來,各地公安機關先後偵破以加盟代工為名的合同詐騙犯罪案件,海南三亞市打掉利用加盟代工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團夥13個、公司40余家,搗毀犯罪窩點9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受騙群眾遍佈23個省(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