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6月14日專電(初杭 劉利民)夏日已至,五顏六色的新鮮水果又成了超市熱銷的消暑良品,然而一些不法商販為牟利竟把水果染色“美容”欺騙消費者。對此,遼寧省工商部門提醒,超市銷售水果應嚴把質量關,銷售染色水果的商家將受到法律嚴懲。
遼陽市消費者陳大爺日前在遼陽市某水果超市購買了幾斤進口臍橙。陳大爺回家卻發現,原本顏色鮮艷的臍橙很快褪色。陳大爺非常氣憤,撥打12315進行舉報。經查,陳大爺舉報屬實,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對水果超市進行了處罰。
遼寧省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負責人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如果超市等銷售企業在産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産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同時,不法商家有違法所得的,將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消費者一旦發現商家有制售染色水果的行為應當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