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優撫對象各項生活待遇,確保按時發放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近日重慶市市財政下達區縣2012年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2.7億元,用於補助區縣發放傷殘人員(含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紅軍老戰士、在鄉紅軍失散人員)、“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部分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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