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很多家長在帶孩子去游泳時,常常會給孩子買一個玩具游泳圈,以保安全。7月23日,工商部門發出提醒:這種玩具游泳圈根本起不到救生圈的作用,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千萬不要把玩具游泳圈當成救生圈。
7月22日,鄭州市民肖女士向工商部門投訴,她在航海路上一家游泳用品店花15元錢給孩子買了一個游泳圈,孩子在游泳時,游泳圈漏了氣,幸好大人在一邊幫扶著,才沒有發生危險。根據肖女士的投訴,工商部門對部分游泳場所周邊店銷售的游泳用品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兒童玩具游泳圈大多是“三無”産品,有的是充氣的、有的是填充的泡沫,有的只標注有英文字母、無中文標誌,大部分都沒有産品質量檢測報告。工商執法人員當天共查扣212個“三無”和無中文標誌的游泳圈。
工商部門提醒:這些玩具游泳圈質量沒有保證,常常發生漏氣或破裂,家長千萬不要把玩具游泳圈當成救生圈。(記者 蘆瑞 通訊員 趙正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