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從遼寧省民政廳獲悉,為確保全省城鄉貧困居民不因市場燃料價格持續上漲而影響冬季取暖,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貧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調增低保對象冬季取暖救助標準。
通知規定,城市自行取暖低保戶救助標準由每年每戶不低於30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邊緣戶取暖救助標準要達到集中供暖和自行取暖低保戶救助標準的50%;集中供暖低保戶住房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的,按實際建築面積全額救助,超出救助面積的按救助面積救助。
為加強取暖救助運行監管,確保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省相關部門要求各地要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嚴格核查和甄別救助對象,確保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到冬季取暖救助範圍。省民政廳將組成聯合督查組督促檢查各地落實貧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確保全省貧困居民溫暖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