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佈2012年8月對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發佈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監測抽查結果,15家媒體因發佈嚴重違法廣告榜上有名。
據了解,在被公告的15家媒體中既有平面媒體,也有廣播電視臺,且平面媒體多為大眾傳播媒介。如《鄭州晚報》發佈的河南省醫藥院附屬醫院醫療廣告,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等內容,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陜西渭南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發佈的仙草堂8元曲古7補3(腰腿痛丸)藥品廣告,不僅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處方藥廣告,還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的內容;西安交通旅遊廣播電臺播發的十一味甘露膠囊藥品廣告,因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處方藥廣告,並存在以健康資訊節目形式變相發佈等內容,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據悉,針對國家工商總局公告的嚴重違法廣告內容,相應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加強跟蹤監測和日常檢查,及時發現並依法查處其他媒體發佈的上述嚴重違法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