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辦法》日前出臺,將於今年12月起實施。根據該辦法,該市貧困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可領取50元的生活補貼,享受生活補貼對象為全市城鄉低保對象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貧困重度殘疾人。這是石家莊市在全省率先實施、專門針對貧困重度殘疾人特殊保障的一項措施。
據悉,目前石市共有貧困重度殘疾人13464人,他們普遍存在生活自理能力差、社會參與程度低、生活來源不穩定、家庭經濟和精神壓力大等困難。
凡符合條件的貧困重度殘疾人,須由本人或者其他供養人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如實提供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金領取證明》等材料。
《辦法》規定,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除省級補助外,其餘部分由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負擔,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統一管理,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對享受生活補貼的重度殘疾人實行動態管理,每季度審核一次。(記者 仝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