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1日從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河南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非法採砂或其他違反規定的採砂活動最高可罰5萬元。
河道採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水庫、人工水道、蓄滯洪區等)管理範圍內開採砂石、取土和淘金(金屬)等活動。非法採砂會對堤防工程、橋梁等造成危害,影響防洪、航運、生態安全。
管理辦法不僅明確了公安、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對禁採區和禁採期也作了明確規定。欲從事河道採砂需向所在地縣級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非法採砂最高處罰5萬元,因採砂造成損失的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河南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自2013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記者 張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