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州市困難群眾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減免辦法》日前印發實施,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辦喪負擔。
據了解,可以獲得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減免的困難群眾包括: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鎮“三無”對象、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員以及生前生活特別困難的其他人員。
納入減免費用範圍的殯葬基本服務項目為:遺體車輛接運(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清洗消毒、遺體冷藏存放(4日以內)、遺體告別(小型告別廳1班次)、遺體火化(普通火化爐)、普通衛生紙棺1個、普通骨灰盅1個、骨灰寄存(10年以內)。
廣州本市戶籍的困難群眾死亡後,免除全部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廣東省內非本市戶籍的困難群眾死亡後,在本市殯葬服務機構辦理殯葬服務,屬於《關於免除低收入群體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的通知》(粵民事〔2011〕24號)規定免費對象的,其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減免按照該通知所作的規定執行。非廣東省戶籍困難群眾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死亡並在本市殯葬服務機構辦理殯葬服務的,按照50%的收費標準核減除骨灰寄存以外的殯葬基本服務費用。(記者 李強 通訊員 文燕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