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記者從重慶市電力公司獲悉。從即日起,重慶市城鄉“低保戶”、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戶”等困難家庭,可到所屬供電單位營業網點,辦理免費電量業務,享受每月10度的免費用電量,首次減免時間從2012年7月起算。
去年,重慶市物價局出臺了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政策,根據該政策,重慶市電力公司將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家庭,實行每月10度的免費用電優惠,免費電量的價格,與階梯電價第一檔價格(每度0.52元)相同。
困難家庭享受的免費用電計算方式為:每戶每月用電量超過10度的,按10度減免;每戶每月用電量不足10度的,按實際用電量減免,跨月不結轉;抄表週期為兩個月的家庭,按兩月共減免20度電量計算。
城鄉困難家庭在辦理免費電量後,對2012年7月至辦理生效月之間的免費電量(2012年7月以後取得的“三證”,自證件生效日起算),可選擇退現金,或在下一抄表週期自動轉為預存電費。
免費電業務辦理攻略
記者從重慶市電力公司了解到,城鄉困難家庭免費電量業務辦理分四步進行:準備相關資料→到所屬供電單位營業網點填寫減免申請→供電單位驗證相關資料→從下一抄表週期起減免電量。
屬於“一戶一表用電”的困難家庭客戶,在辦理免費用電時,應由戶主或代理人(代理人應持有享受減免人員的委託書)攜帶享受減免人員的身份證,同時還要攜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市三無人員供養證,或農村五保供養證(簡稱“三證”,上述證件都要原件和複印件。),到營業廳填寫《城鄉困難家庭免費電量申請書》,並提供自己的用電戶號。
屬於“居民合表用電”的困難客戶,應由居民合表用戶管理者,代表合表下所有享受減免政策人員,到網點集中辦理。居民合表用戶管理者,要提供合表下享受減免人員的委託書,攜帶享受減免人員的身份證以及“三證”(原件和複印件),到營業廳逐戶填寫《城鄉困難家庭免費電量申請書》,並提供對應的居民生活用電戶號。
沒有用電戶號的城鄉困難家庭,可提供租、借、寄房屋的居民生活用電戶號,並按上述流程要求,憑有效證件辦理免費電量業務。
市民欲需進一步了解辦理細節,可致電95598供電服務熱線,或到所在地供電營業網點諮詢。 (記者 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