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2月27日專電(記者 于力)隨著元宵節結束,一些市民由於購買煙花爆竹數量較多沒有燃放完畢,在家中存放,警方提醒,防止這些多餘的煙花爆竹成為家中“定時炸彈”。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煙花爆竹若存放在家中將成為市民生活中的一大安全隱患,因煙花爆竹屬於易燃品,大多含有氯酸鉀,存放不當可能引起爆炸。尤其是東北的室內條件,因冬季採暖往往較為乾燥,存放在這種環境裏,遇到靜電可能被引爆,而導致各種安全事故。
為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警方提醒市民應及時處理節後多餘煙花爆竹,可採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一是如果家中剩餘煙花爆竹威力較小、價值不高、數量不多,可用水將其全部澆濕進行報廢處理;二是可將剩餘煙花爆竹酌情退還給原煙花爆竹銷售點,由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季節性零售單位認真做好煙花爆竹回收工作;三是剩餘煙花爆竹較多時,應妥善保存並及時通知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作為零售企業,特別是批發企業,在門市上沒有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清除,在規範的倉儲點進行集中存儲,特別是臨時攤點,沒銷售完的要及時退回原批發商處,妥善進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