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開始,如果有市民投訴裝修噪聲干擾,得到證實後,可由公安機關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記者從上海市政府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去年11月26日,《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經市政府157次常務會議通過。《辦法》明確了公園等公共場所噪聲、住宅小區裝修噪聲等噪聲污染認定標準問題,對社會反響強烈的商店室內外使用音響設備行為進行了規範,創設了住宅小區公用設施噪聲、車輛防盜報警裝置噪聲等相關污染防治規定。
每年接噪聲投訴27000件
眼下住宅裝修比較頻繁,因裝修活動噪聲引發的鄰里糾紛投訴一直居高不下。
據統計,上海市環保系統每年接到的有關噪聲投訴約達27000件,佔環保投訴總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社會噪聲的矛盾尤為突出,在夏季,中心城區此類投訴佔到環保投訴總量的一半以上。容易引發社會噪聲主要有金屬切割、石材加工,沿街商店使用音響器材進行商業促銷,居民區供水、供電、供熱等公用設施運行産生的噪聲。
裝修噪聲違規罰200-500元
為了防治住宅裝修過程中的噪聲,《辦法》明確規定:每日18時至次日8時以及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的住宅樓內進行産生噪聲的裝修作業。在其他時間進行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噪聲防治措施,避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小區業主管理規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嚴於前款規定的限制裝修時間。
假如有市民投訴裝修噪聲干擾並經居委會、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證實的,或者有其他證據可以證實該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公園禁止使用擴音音響
《辦法》規定22時至次日6時,在毗鄰噪聲敏感建築物,如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公園、住宅、醫療區等公共場所,禁止開展使用樂器或者音響器材的健身、娛樂等活動,為居民夜間安靜休息提供保障。
除上述時段外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的,禁止使用帶有外置擴音裝置的音響器材。但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文藝演出等活動除外。這樣既保證偶然開展的演出活動正常進行,又避免帶擴音裝置的音響器材産生高噪聲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此外,對於噪聲矛盾突出的公園等公共場所,規定公園管理者等主體可以通過制定噪聲控制規約來防治健身、娛樂等活動噪聲。
市民如何進行噪聲投訴
3月開始,市民一旦遇到社會噪聲怎麼投訴?據介紹,市民可以撥打上海市環保局24小時開通的環保熱線12369進行投訴。同時,上海市政府12345平臺也可進行噪聲問題等諮詢。如果涉及到嚴重干擾居民正常生活的噪聲一時無法調解,需要司法介入的,市民可以撥打公安110。
《辦法》將通過三種途徑來有效緩解在社會生活中的噪聲問題,化解矛盾:第一種首先發揮社區,特別是業委會、居委會在化解社區矛盾的基礎性作用,以社區、鄉鎮、街道引導調解、教育為主。第二種,化解、調解不成,則由環保、公安等專業部門利用行政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第三種,引導受害方進行司法起訴,居民可以向法院起訴,保護自身的權益。(記者 趙維光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