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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時節購買農資産品要注意四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4日 16時0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3月14日專電(記者康淼)福建省消委會14日發佈消費警示:當前正值農資商品銷售旺季,個別農資經銷商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對直接關係農民收成的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産品摻雜使假,或售後服務脫節,導致農忙時節農資消費糾紛時有發生。為此,福建省消委會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春季購買農資要謹慎,認準正規品牌是關鍵。

    據統計,2012年福建省共受理農用生産資料類投訴472起,其中涉及農用機械及配件的投訴135起,種子投訴94起,農藥投訴50起。因農資産品問題導致農産品歉收、品質下降的現象時有發生。

    福建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農資産品時要注意四點:首先,要到有固定場所、證照齊全的農資經營單位購買,不要圖方便購買無證照、走鄉串戶的流動經營者的農資,或者假借送科技下鄉宣傳而銷售的農資商品。

    其次,要認真查驗所購買的商品,注意包裝封口有無拆動痕跡,不要購買商標破損、標識不清或不全的農資産品,以防不法經營者偷梁換柱、在包裝上倣冒或傍名牌忽悠和誤導消費者。

    第三,要認真閱讀農資商品使用説明,弄清適用範圍、禁忌事項、使用方法等,嚴格按照説明書要求操作,不要僅憑以往經驗或完全依賴經營者的介紹進行操作,避免因使用方法不當而造成農業生産的損失。

    最後,要注意留存樣品,遇到問題要勇於維權。有些造假農資使用科技手段以假亂真,不易辨別真偽優劣,農民消費者使用後最好留存包裝物、商標標簽以及少量的樣品,為日後維權保留證據。一旦遇到農資商品糾紛,要及時向消委會或工商、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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