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做了無痛檢查項目,開車如同酒駕般危險,卻鮮有駕駛員知道。對此,專家指出,因為藥物作用,駕駛員在某些醫療檢查後不宜馬上開車。
19日,45歲的王先生因胃部不適到中南醫院做胃鏡檢查,害怕疼痛的他選擇了無痛胃鏡。做完胃鏡檢查並甦醒後,王先生準備開車回家,被醫生制止。醫生提醒,做完無痛胃鏡24小時內不宜開車。
面對患者的不解,該院麻醉科副主任醫師詹大興解釋,無痛胃鏡檢查為達催眠作用,使用微量麻醉藥物,會使患者迅速入睡,檢查完後即可甦醒。但患者體內會有少部分殘留的麻醉藥物,若此時開車會如同“酒駕”一樣對駕駛員的判斷和應急能力産生一定影響。
專家介紹,無痛腸鏡檢查和無痛人流手術後都應該在24小時後再開車。做眼科擴瞳檢查的患者也應該在檢查後4至6小時再開車。同樣,在服用有鎮定作用的抗抑鬱、解熱鎮痛、降糖等藥物後,會引起駕駛員眩暈、嗜睡、肌肉無力、視野不清、頭痛、耳鳴等症狀,也應該謹遵醫囑,慎駕或不駕車輛。(記者 崔逾瑜 通訊員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