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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外地來北京務工者失業保險怎麼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6日 16時13分   來源:北京日報

    豐台區張先生:我是外地戶口,長期在京工作。最近因公司結構調整原因,我被部門裁撤,已辦理了離職。請問,像我這種情況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怎麼辦理相關的手續呢?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情況,如果您屬於外地城鎮戶口,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依據北京市社保局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外省市城鎮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時,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北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花名冊》到參統的社保中心為其辦理繳納失業保險費轉移或者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外省市城鎮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後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保中心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係一併劃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經辦失業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醫療補助金和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按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對失業的,按照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通過銀行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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