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的用工企業,其負責人將可能因此獲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5月28日表示,正在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積極與公安等司法部門溝通,細化相關工作銜接流程,力爭儘快出臺相應的規範性文件以懲治欠薪“老賴”。2012年全年,北京市為4萬餘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84億元。
一直以來,建築施工、住宿餐飲、加工製造等勞動力密集、易發生拖欠工資案件領域都是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重點治理對象。2012年,北京市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12.02萬戶次,涉及餐飲、職介、製造業等企業,同比增長了18.85%;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1.41萬件,以不簽合同、不上保險、建築施工領域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最突出;書面審查用人單位1.48萬戶;穩妥處置突發事件323件,各級勞動監察部門為4.46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共計達2.84億元;責令有關用人單位與1.29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534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有效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權益。
此外,在一些重點時段,如春節前勞動監察部門還展開了全市統一的專項執法大檢查。通過檢查2.5余萬家用人單位,共為1.55萬名農民工追發工資6118.46萬元,責令158家用人單位補辦了社保登記,補發工資205.18萬元。
在執法檢查時,勞動監察機構最常面對的就是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讓員工超時加班、拖欠農民工工資、非法職業仲介活動等非法用工行為,2013年,勞動監察機構將對此開展全市性的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此外,勞動監察部門在處理投訴案件時,還經常能碰到拒不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的‘老賴’。”市人力社保局勞動監察處處長程詩華説,通常的處罰是根據監察條例,視情節予以罰款並責令整改,如拒不整改,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1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今後對惡意欠薪行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將會被移送至公安機關。
據透露,目前北京市正在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制定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將行政手段與刑事司法手段相結合。此舉也意味著,今後,用人單位如果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其法人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
“北京的細則中將會確定入刑的標準,主要是視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整改、社會影響等情況向公安機關移送,並不是所有拒不支付案件都會移交公安機關。像存在惡意欠薪,有支付能力但逃匿或者隱瞞財産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程詩華説,目前正與公安等司法部門磨合,對一些影響較大的惡性欠薪案件擬移交公安機關。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市民有關於勞動糾紛的問題,可撥打市勞動監察部門電話63044923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