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12日專電(記者董建國)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對福建省企業生産的白酒、黃酒等酒類産品進行了抽查,共抽查全省115家企業生産的129批次樣品,不合格11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1.5%。
經檢驗,福建光澤德順酒業、廈門清池釀酒有限公司、福清市閩派酒業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生産的11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的要求。其中,9批次産品固形物、總酸、酒精度、氨基酸態氮等品質指標未達標,主要原因是企業生産工藝控制不嚴;1批次産品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甜蜜素),主要原因是企業基酒原料進貨查驗把關不嚴;1批次産品菌落總數超標。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責成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不合格企業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