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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下月1日起取消"吉O"段公安專段號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15日 14時46分   來源:吉林日報

  8月14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就全省取消“吉O”段公安專段號牌舉行新聞發佈會。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為切實解決群眾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從今年9月1日開始,取消全省“吉O”段公安專段號牌。省公安廳負責同志對相關問題與事項作了發佈和説明。

  公安專段號牌自1995年1月1日啟用以來,在方便公安機關執勤執法、打擊犯罪、處突維穩以及搶險救災、救助群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特別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在密切聯絡群眾、轉變作風方面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出臺了一系列規定和措施。7月17日,省委書記王儒林作出明確指示,要求省公安廳著力解決群眾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特別要加強公安車輛號牌規範管理。為此,省公安廳專門組織就全省公安專段號牌管理問題進行調研,認為近年來隨著公安機關公務車輛管理逐步規範,公安專段號牌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逐漸弱化;儘管近年來公安機關不斷加大公安專段車輛管理力度,但仍一定程度存在號牌串挂、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及開“特權車”等群眾普遍反感、社會反映強烈的現象,既影響公安機關自身形象、破壞警民關係,又影響了黨委、政府的形象;近年來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積極適應形勢,先後有北京、上海、浙江、寧夏等14個省(市、區)取消了公安專段號牌,收到良好社會效果。為此,省公安廳黨委于8月2日正式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建議取消全省“吉O”段公安專段號牌、全部換發為普通民用號牌或警車號牌的工作報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8月7日,省公安廳正式向全省公安機關印發專項工作方案,全面著手組織實施。

  此次專項工作共涉及全省現有的公安專段號牌車輛9055輛。按照方案要求,全省取消公安專段號牌工作按照“積極穩妥、産權明晰、公開透明、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則進行,限時將全省公安專段號牌換發為普通民用號牌或警車號牌。對確屬政法機關工作需要的,將原車輛噴塗制式警車標誌,換發警車號牌;不換發警車號牌的,一律轉往屬地交警車輛管理部門換發普通民用號牌,省公安廳將不再單設專門民用號段,各地區公安機關也不得單設專門民用號段;屬於借用公安專段號牌的,一律收回,不搞差別待遇。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8月7日至9日為調查摸底階段,各市(州)、縣(市)公安局按照臺賬對本轄區公安專段號牌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摸排,做好各項準備工作。8月10日至31日為換發遷出階段,換發普通民用牌照的,由交警車輛管理部門按照工作流程制發民用車輛牌證;符合換發警車號牌條件的,按照警車標準制式噴塗後,發放警車牌、證。9月1日至30日為路檢路查階段,全省公安專段號牌自9月1日開始一律作廢,省公安廳將組成由紀委、督察、交警等部門參加的檢查組,會同各地交警部門共同組織開展路檢路查工作,對發現仍懸挂公安專段號牌的車輛,依法暫扣其車輛牌證,對駕駛人按照懸挂假號牌進行處罰,予以罰款2000元、記12分,並通報相關單位。對各地區為政法機關公務用車單設普通民用號段的,一經查實將在全省通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具體工作中,堅持領導機關帶頭,本週內省公安廳機關各部門及直屬二級預算單位公安專段號牌車輛將全部按要求換發普通民用號牌或警用車輛號牌,換發的普通民用車輛號牌均為隨機選取,沒有單獨設置任何專用號段。

  這次取消全省公安專段號牌專項工作是省公安廳黨委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9月1日之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將切實加大對專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掌握、匯總工作進展情況並定期通報,確保專項工作順利開展。各地將按照要求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群眾的監督。(李吉勝 趙聯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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