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9月23日專電(記者 齊雷傑)多年來,部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車購置缺少有效約束,一些單位領導甚至“新官不坐舊車”,動輒購置高標準豪車。更有一些官員長期“借用”大款富豪的超標越野車作為座駕。記者23日從河北省紀委、省財政廳等單位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針對這些問題,河北今年將所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全部納入編制管理,今後沒有編制不準購置新車。原有公車使用年限必須超過8年或行駛里程超過50萬公里、達到報廢標準才准予更新。
今年7月以來,河北省把治理“車輪上的腐敗浪費”作為整治“四風”的重要方面,省級幹部共清理封存14輛越野車,全省共清理違規車輛10299輛。
河北省對100多個省直部門和3個垂直管理系統1983個單位公車重新核定了編制。今後,沒有公車編制的一律不予配備,並嚴格按照報廢標準處置公車,使用年限達不到8年或里程不足50公里,一律不準更新。河北省還針對越野車配備管理、公車購置和運行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等作出明確規定,並要求公車回單位停放、節假日封存,杜絕公車私用。
河北省紀委副書記董雲鵬説,今後,凡發現超編制超標準購車、未經審批私自購車、違規配備使用越野車、將超標車和越野車作為領導幹部固定用車的,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並追究單位“一把手”責任。違規借車、換車、公車私用的,一經發現將責令立即改正,並嚴處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