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1月7日專電(記者 何晨陽)“雙11”將至,一些電子商務平臺的促銷活動也將拉開大幕。郵政業管理部門在週密安排、強化監管之外,也通過發佈消費提示的形式,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了解,每年年終的“雙11”“雙12”網絡促銷季,都是消費者申訴的高峰期,且申訴量年年遞增。作為郵政類業務(包括快遞市場)的行政監管部門,寧夏郵政管理局預測,11月份,寧夏的快遞業務量可能超過1000萬件,其中最高日處理量可能突破40萬件,同比增長可能超過200%。
據寧夏郵政管理局市場處處長韓亮介紹,往年同期的快遞業務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一是消費者取貨時,快遞公司拒絕驗貨;二是快遞單的合同條款惡意免除快遞企業賠償責任,增加消費者義務;三是貨物丟失、損壞時,消費者得不到應有賠償;四是快遞公司賠償不及時。對此,消費者在快遞物品時,最好選擇規模較大、網絡健全的快遞公司,接受服務前應認真檢查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等,如果是貴重物品,應選擇保價或另購投遞保險,避免意外損失。
韓亮説,對於收件人來説,收件時不管快遞員藉故有多忙,都應先驗收再簽字,如發現問題應現場退回,並與投遞公司協調解決,如用戶的投訴在快遞企業得不到解決,或解決不滿意,可撥打郵政業申訴處理中心電話“12305”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