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從山西省高管局獲悉,山西省高速公路將於今年12月中旬併入京津冀魯晉五省市區域不停車收費系統,為順利實現此目標,經省政府批准,從本月6日起,山西省高速公路車型分類將按交通部部頒標準進行調整。據估算,全省高速公路一年將少收車輛通行費約3400萬元,且客車收費標準與周邊7省相比,處於最低水平。目前,京津冀魯四省市已執行了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為實現五省市聯網,經省物價局、省交通廳同意,山西省將現行客車5類收費標準調整為部頒標準按車輛座位數分的4類,現行貨車7類調整為按載質量分的5類。據省高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將使不少營運客運車輛受益。
據對近期調查數據的分析,標準對接歸類後,涉及通行費變化的車輛約佔每日客車總流量的3%,其中2%降低收費,調高收費的約佔1%。經測算,增減收入相抵後,全省高速公路全年共減少車輛通行費收入約3469萬元。因此,執行部頒行業標準,不僅可以平穩過渡、讓利於民,而且不增加客運車輛的負擔。
記者了解到,ETC用戶之前享受的繳納通行費5%的折扣優惠,辦理包繳業務車輛享受的優惠政策以及原貨運車輛計重收費標準中C類貨車優惠等各項優惠政策將不會變化。
此次標準對接後,客車收費標準與周邊相鄰省市及我國部分中部省份收費標準相比處於最低水平,其中,第一類車型收費標準0.36元/車·公里,第二類車型收費標準0.54元/車·公里。(記者 冷雪 實習生 任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