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指標辦獲悉,按照規定,指標調控系統將於12月31日對所有單位申請增量指標的有效編碼清零。欲參加2014年車牌指標搖號或競價的單位,應自2014年1月1日零時後重新提出申請。
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2013〕28號)第十六條:“單位已獲得的有效編碼未取得指標的,保留至當年12月31日……保留期滿後自動失效,單位應當重新申請”的規定,指標調控系統將於12月31日對所有單位申請增量指標的有效編碼清零。需要參加2014年增量指標搖號或競價的單位,應自2014年1月1日零時後重新提出申請,具體可登錄指標調控系統網站(http://jtzl.gzjt.gov.cn)自助辦理,也可于1月2日起到各指標業務辦理窗口提交申請。(記者 胡良光 通訊員 交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