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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相關知識問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日   來源: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

13.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法定貸款利率執行。2006年4月28日實行的貸款年基準利率為:一至三年(含)為6.03%;三至五年(含)為6.12%;五年以上為6.39%。

14.國家財政如何對國家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補貼?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部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對於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在正常的貸款期限內由國家財政負擔一半利息,學生本人負擔另一半利息。

15.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如因經濟狀況發生了好轉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貸款時,學生可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終止貸款發放。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借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16.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轉學時,必須先還清在原經辦銀行的貸款本息,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17.借款學生在畢業時,就國家助學貸款事項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18.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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