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11月6日公佈了經教育部確定的2007年保送生政策。其中6類人具有報送資格。另外,福建省還有可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經過教育部批准後,作出微調。
據了解,這六類人為:
第一類 省級優秀學生
第二類 奧賽獲獎選手
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5項比賽的省級賽區中獲得一等獎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請資格。參加全國數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並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資格。
第三類 競賽獲獎選手
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並獲得獎項的高中應屆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獲得競賽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生也有資格向高校申請保送。
第四類 外國語中學學生
全國有16所外國語中學可向高校推薦保送外語人才,福建省廈門外國語學校在名單之內。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只能報考北外、北京語言大學、外交學院、北京二外、上外、廣外等6所院校的外語專業。
第五類 獲獎運動員
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的運動員,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運動員,可以免試進入大學學習。
第六類 公安英烈子女
全國公安系統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戰線一、二級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只要高中畢業,年齡不超過22周歲,經審核條件合格者均可被保送進入公安院校深造。 (記者 章恒)